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和校发《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23级本科学生第二次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周艳芳 张显悦 副组长:刘 辉 李 威 肖禹蓁 成 员:刘 洋 吕 枫 李 慧 吴嘉艺 董静爽 刘 雪 崔云飞 刘耀玉 崔炳烁石 孙福生 张 杰 二、基本原则 1.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遵循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3. 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4. 遵循质量保证,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5. 遵循择优调整,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6. 遵循有利于就业的原则。 三、转专业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转专业范围 1、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和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转专业基本条件的2023级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校期间只允许成功转专业一次,且不得转回原专业;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专业调整,学院优先考虑,不受专业调整名额限制。复学时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4、学生需如实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准备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跨批次转专业,各专业只接收以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 2、已经转入新专业的; 3、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因考试作弊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 5、因做开除学籍处理的学生; 6、因降级等原因,第二次进入第一学期学习的学生。 四、转专业工作相关安排 1、2024至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开学前,通过学生年级微信群公布本方案及各专业介绍,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需做好准备,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2、2023至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登陆完成后,由院办提供2023级各专业成绩单进行必修课(不包含体育课)成绩平均分排序,形成分析报告,上交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针对2023级学生成绩排名情况制定本次转专业合格分数线,拟定可转专业学生名单。 4、院办将拟定的可转专业学生名单转发到年级群,学生根据名单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于开学第一天上交院办,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5、院办审核学生提交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并形成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交由学工部门签署意见。 6、院办将学工签署过意见的名单、学生本人提交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和《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提交到转专业领导小组讨论。 7、2024至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组织考核、遴选和审批,公示转专业结果,无异议后由院办存档备查。 8、将《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和《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9、待教务处将转专业结果发布后,在学生年级微信群内通知转专业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10、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对以往未修读过的课程需进行学分置换,无法进行学分置换的课程需要补修,学分置换及补修手续都需要学生本人去院办(明德楼517室)办理。补修手续于每学期第一周集中办理,每个学期只办理该学期开设课程,不在该学期的课程需等到开课学期办理,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导致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黑龙江工程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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