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安排,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质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由9人组成(含秘书),设主任、副主任,下设6个答辩组,答辩组成员至少由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具体负责本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实施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二、有关要求 1、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6月15-16日,答辩形式全部采用线下答辩。 2、各专业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日程安排抓紧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学院本科生毕业答辩组织机构和日程安排(见附件1); 3、为确保答辩质量,学院对毕业生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对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答辩。 4、答辩过程中,教师注意师德、师风,穿着得体。学生应注意仪表整洁,穿着得体。 5、答辩结束后,及时完成成绩评定,并于6月21日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报告单(对于答辩不及格或没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学生,通知学生本人于2024年3月到教务处办理补做手续。 6、6月25日前完成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创新杯”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并报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推荐表和汇总表。 7、6月28日前完成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收集存档,并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质量分析,形成书面材料。 8、6月21-25日,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和论文最终稿。进行第三次查重,最终稿和第三次查重结果作为全国本科论文抽检的上传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