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学生需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见教务处网站)文件规定和我院相关专业接收条件。 2、申请学生于教学周第1周的周一(2023年8月21日)下班前将《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经转出学院确认并签章后交至我院,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3、学生需如实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准备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936278041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