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合高等教育大众化,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学生发展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模式下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范广慧、潘可耕 副组长:王焕博、运海红、王建伟 成 员:杨泽雪、赵 峰、李 雅、王 璇、陆 上 二、分流原则 1.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教学资源设置专业接收人数上限,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在专业分流规定的上限人数内,充分尊重学生的志愿,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在政策范围内选择分流专业方向。 3.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志愿人数超出计划时,按学习成绩排序。 三、分流专业班级设置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流5个班; 2.软件工程专业分流2个班; 四、专业分流流程 1.学生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初填报分流志愿。优先满足第一志愿生源。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调整填报另一专业分流未成功的学生进入专业。 2.如分流专业所报志愿超出专业设立人数上限,依据必修教学环节(含理论必修课和实践必修课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分流。 3.分流完毕后将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应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4.学院汇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报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学生专业一经核定,不得变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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