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2023年7月6日)文件精神,为科学顺利做好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茹 李大莉 副组长:袁基瑜 陈广宇 成 员:李 楠 姜晓丽 金 虹 张 筝 姜俊丹 邹家权 郑晶文 徐可心 秘 书:刘 颖 二、专业转出学生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及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生手册》规定。 三、专业转入人数与选拔方式 1.专业转入学生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及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2.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根据专业师资力量、实验室条件、学生就业情况等,各专业可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 10% ,申请转入学生如超过人数限制,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将按拟转入学生的平均成绩及专长情况,综合排序选拔。 3.转入学生的成绩需为所在专业(类)总排名前30%以内。 4.如专业转入名额有剩余,且转入学生对经济管理学院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需由学生本人提供佐证材料报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对于确实有突出兴趣及专业特长的学生,学生成绩可适度放宽至专业排名为前40%。(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a参加与拟转入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家级竞赛并获奖;b参加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并获奖;c本人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专利或在正规学术刊物发表学科领域内论文;d其他可证明本人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专长的佐证)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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