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我校校园面积有限,师生众多,叠加基建、家属区硬隔离占用,校园道路狭窄人流密集,为保证师生通行安全,特作出如下要求和倡议:
一、校园内机动车在校园行驶速度控制在20公里/每小时以下;
二、以人为本,无论任何情况,车辆不鸣笛、行人优先通行。遇学生上下课通行高峰,车辆停车避让,待通行高峰过后,再行通过;
三、车辆请停放至停车位,不要停在道路两侧,不占用学生篮球场等活动场地。
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交通环境。
黑龙江工程学院安全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